汽车开往地下车库途中,不慎将执勤的保安撞死,当车主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时被拒赔,为此车主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。日前,东城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,保险公司可以拒赔。
去年2月23日,司机于旺驾驶陈某的车到太阳宫国际公寓送货,他从地下车库向外行驶时,在距离车库出口20米远处将一名保安撞死,几天后被派出所民警抓获。于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经过法院调解,于旺所在单位北京世纪飞驰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,但这笔费用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。为此,车主陈某就起诉了保险公司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虽然陈某是世纪飞驰公司的总经理,也是车辆投保人,但10万元是世纪飞驰公司赔的,陈某没有支付赔偿金,所以不能向保险公司主张支付保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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