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有关部门批准,门头沟区109国道(三家店路口至军庄路口段)将进行改扩建施工,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自2007年5月8日起至9月30日止,门头沟区109国道(三家店路口至军庄路口段)禁止机动车通行(市域公交车除外)。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经石门路、石担路,在担礼隧道路口驶回109国道。
特此通告。
二○○七年四月二十八日
关键词:头沟区|109国道|三家店路|军庄路|石门路|石担路 |